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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辦法
宗旨
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、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,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,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。 |
辦理單位
主辦單位:台積電文教基金會、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|
協辦單位:臺北市立復興高級中學、國立豐原高級中學、高雄市立左營高級中學 |
執行單位:若魚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|
參賽項目及獎額
共分楷隸、行草、篆刻三組,每組取: |
首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,獎座一座 |
二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,獎座一座 |
三獎一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,獎座一座 |
優選五名,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,獎座一座 |
入選十名,每名頒授獎狀一紙 |
參賽資格
1. | 楷隸組、行草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。 |
2. | 篆刻組: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、高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,以及40歲以下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。 |
3. | 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。 |
徵件時間
徵件自即日起至103年11月30日(日)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 |
參賽程序
●第一階段:報名參賽與投件 |
◎ 楷隸組、行草組: |
1. | 投件作品均須附上參賽簡章,包含楷隸組與行草組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。 |
2. | 每組每位參賽者限交1張紙幅為60×90公分的作品參賽,不限橫幅或直幅布局,限直式書寫,不加標點符號,須落款,不須裱褙,參賽作品概不退件。 |
3. | 作品須以「問候」為題,自行選擇抄錄古詩詞、現代詩、散文、經文等,不限全文或節錄,亦可由參賽者創作書寫內容,字數不限。 |
4. | 作品資料表上須註明書寫詩文之篇名與原創作者(原作者不詳亦須註明出處、參賽者為書寫詩文原作者亦須註明),未依規定填寫者將不列入評審。 |
◎ 篆刻組: |
1. | 投件作品均須附上參賽簡章,包含篆刻組報名表與篆刻組作品資料表。 |
2. | 篆刻組作品資料表須附上個人創作之三方印拓作品,媒材與尺寸不限。須以「問候」為題,創作文字章和圖像章各一方;另一印拓可自選仿刻或其他主題創作,不限文字章或圖像章。 |
3. | 請將三方作品拓印於雁皮宣,並裁切印面貼於作品資料表內,註明印刻原字及圖案內容,未依規定填寫者將不列入評審。 |
●第二階段:晉級決賽 |
1. | 第一階段評審作業完成後,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及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頁,揭曉三組晉級決賽名單及決賽辦法。 |
2. | 各組決賽將以現場書寫、篆刻為原則。 |
其他注意事項
1. | 參賽簡章表格取得方式: > 於活動網站 www.tsmc-calligraphy.org 下載檔案 > 發信至客服郵箱 service@tsmc-calligraphy.org,將以附件方式寄送檔案 > 致電客服專線0928-013650,將以傳真或郵局寄送紙本簡章 |
2. | 參賽作品及參賽表格,請以掛號郵寄或快遞至 「10651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二段208號8樓之3」,書法大賞工作小組 收。 信封請註明參賽組別。 |
3. | 高中、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,均可跨組參賽,每組每位參賽者限交1件作品參賽。 |
4. | 得獎名單、頒獎典禮時間,將另公布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及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頁。 |
5. | 本屆得獎作品及活動成果,將於2015年3月在國立中正紀念堂「采玉藝廊」展出。 |
6. | 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,除取消其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座、獎狀外,當事人亦須承擔法律責任,取消之名額不另遞補。 |
7. | 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,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、中時電子報、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、活動官網、Facebook粉絲頁等處發表。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、開發活動紀念商品及其他運用;發表、出版、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。 |
8. | 所有得獎獎金,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。 |
9. | 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、公布。 |
‧ | 活動官網:www.tsmc-calligraphy.org |
‧ | Facebook粉絲頁: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|
‧ | 活動專線:0928-013650 |
‧ | 客服郵箱:service@tsmc-calligraphy.org |
‧ | 下載比賽辦法、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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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-比賽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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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-徵件表格-楷隸組、行草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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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-徵件表格-篆刻組 |
